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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光与纹理(细节)
2026-03-14
用光与纹理(细节)
按照顾氏理论,照片是焦点的艺术。焦点最亮,焦点的光肉眼可见的舒服,则照片必有感觉。是否舒服,又完全因人而异,又该如何理解肉眼可见的舒服?其实,过去有个提法叫质感。如今已经没有人再提起这个摄影专用术语。既然不再有人提及质感,这个措辞,也就意味着这个措辞不能很好地解释肉眼可见的舒服。所以不用质感的提法,而是用纹理(或者细节)
我已经说过,美具有利益属性。站来利益的角度,人们看到一个物体,感觉物体上的光舒服,应该是此时此刻的光,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出物体的纹理。纹理反映越多,则人们对这个物体的肉眼可见物理特性感知越多,越能很好感受该物体。比如说一把剑,可以是铁,可以是木头,可以是泥.......。光线过亮或者过暗,无法区分是铁,是木头,还是泥。再比如即便木头,光线再合适,还可以看清木头的纹理。不同的纹理,不同的木头。
光的舒服,就是最大限度呈现物体的纹理(细节)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