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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逸走四川·熊猫看雅安,“大熊猫与自然”雅安摄影展作品征集

雅安摄影投稿大熊猫与自然安逸走四川

2022-03-30

为宣传推介四川省雅安市独具魅力的生态资源、自然景观,茶文化和大熊猫文化,持续打造“安逸走四川·熊猫看雅安”文旅品牌,通过摄影进一步提升雅安文化旅游资源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雅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大熊猫与自然”雅安摄影展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直播的形式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在线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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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气漫雨城 何德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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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 颜华 摄


雅安市委、市人民政府长期致力于“国宝”大熊猫的保护和宣传,不断挖掘大熊猫文化旅游资源,全面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着力打造大熊猫文化国际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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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鸥飞舞汉源湖 黄刚 摄


本次摄影展作为践行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打造“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文化旅游宣传名片的具体活动之一,由中国野生动物协会、中国林业生态摄影协会作为支持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雅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林业局、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承办,自然影像中国、四川省摄影家协会、雅安市摄影家协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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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峰峡大熊猫基地 雅安市文体旅游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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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背山观贡嘎金山 孟水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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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乡的早晨 刘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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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斧神工 夏云 摄


一、征稿内容

全面征集以大熊猫、动物与自然、茶文化、雅安为专题的摄影作品。大熊猫、动物与自然、茶文化专题投稿作品地域不限,雅安专题征集反映雅安市行政区划内(包括名山区、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的摄影作品。

征稿示例图: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三、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摄影作品: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大熊猫与自然”雅安摄影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投稿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摄影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投稿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大熊猫与自然”雅安摄影展办公室收(100007)

投稿热线: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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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雅安采风创作指南请关注“畅游雅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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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5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 大熊猫、动物与自然、茶文化专题投稿作品地域不限,雅安专题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雅安市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THE END-